证券代码:000652 证券简称: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:2023-67
(资料图)
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
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一、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
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(临时)
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6 月 25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。本次会议于
实际出席九人,其中委托出席二名。贾晋平董事和崔铭伟董事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,
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,书面委托韦茜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。董事长张旺
先生主持会议。会议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等相关规定。
二、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
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:
(一)关于收购广东润电环保有限公司 100%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
表决结果:以同意 9 票、反对 0 票、弃权 0 票获得通过。
为进一步拓展生态环保第一主业,公司或公司指定的主体和公司控股子公司天
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泰达环保”“受让方”)拟共同收购广东润电环
保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润电环保”)100%股权,其中广东润创新能源股权投资基
金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持有润电环保 99.9998%股权,上海橙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
(有限合伙)持有润电环保 0.0002%股权(以下简称“转让方”)。根据初步评估值,
并在转让方润创基金和上海橙绪完成对润电环保 30,000 万元实缴出资后,受让方拟
以不低于 74,000 万元的对价受让润电环保 100%股权,最终对价以不高于受让方备案
后的评估值为准。本次收购完成后,公司或公司指定的主体持有润电环保 95%股权,
泰达环保持有润电环保 5%股权,并通过润电环保持有其下属 6 家控股子公司。
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最终受让方尚未完全确定,交易能否最终完成
仍存在不确定性。
董事会认为,本次拟收购事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,契合公司生态环保主业发展方
向,对公司扩大生态环保产业规模具有积极意义,同时本次拟收购的润电环保所持
有 6 家控股子公司项目整体情况较好。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签署本次股权转让
协议,请管理层继续推动履行后续评估备案、收购主体确定等相关手续,并待上述
相关事宜确定后履行相应审批程序。
详见另行披露的《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广东润电环保有限公司 100%
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3-68)。
(二)关于控股子公司 2023 年度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议案
表决结果:以同意 9 票、反对 0 票、弃权 0 票获得通过。
在公司 2023 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保持不变的前提下,将公司为泰
达环保提供的担保额度调减 10,000 万元,公司为邵阳泰达环保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
“邵阳泰达环保”)提供的担保额度调增 10,000 万元。调整后,公司为泰达环保和
邵阳泰达环保提供的担保额度分别为 240,200 万元和 12,000 万元。
在 2023 年度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总担保的额度保持不变的前提下,将泰达环保
向两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:将泰达环保向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(简
称“扬州泰达环保”)提供的担保额度调减 15,000 万元,同时,将泰达环保向邵阳
泰达环保提供的担保额度调增 15,000 万元。调整后,泰达环保向扬州泰达环保提供
担保额度为 15,000 万元;泰达环保向邵阳泰达环保提供担保额度为 46,100 万元。
董事会认为,上述担保额度调剂符合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
第 1 号——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和公司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》等相关规定,不
改变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度担保总额度,符合子公司生
产经营需要。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额度内部调剂事项,相关担保要求、担保有效期
和担保授权均与公司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保持一致。
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。详见另行披露的《天津泰达股份有
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2023 年度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
事意见》
(三)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三级子公司宝华文化 100%股权的议案
表决结果:以同意 9 票、反对 0 票、弃权 0 票获得通过。
为盘活存量资产,公司拟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三级子公司公司江
苏宝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宝华文化”)100%股权,挂牌价格为 2,700
万元(最终成交价格以竞价结果(如有)为准),并在受让方向宝华文化借款用以
偿还完毕其 18,422.13 万元股东借款后再行交割。
因本次股权采用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转让,交易对方尚无法确定。如本次股权
转让顺利实施,宝华文化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。
董事会认为,本次转让宝华文化股权是公司经营发展、调整产业布局的需要,
同意该议案,并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后续相关事宜。
详见另行披露的《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三级子公司宝华文化 100%股权的公告》
(公
告编号:2023-70)。
(四)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收购莘县南一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75%股权暨
投资建设山东省莘县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议案
表决结果:以同意 9 票、反对 0 票、弃权 0 票获得通过。
为进一步落实公司“双碳”发展战略,拓展生态环保产业,公司控股子公司泰
达环保拟以 593.07 万元收购上海南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上海南一环保”)
持有的莘县南一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南一新能源”)75%股权,股权收
购完成后,泰达环保持有南一新能源 75%股权,南一新能源拟更名为聊城泰达环保
公司(以下简称“项目公司”,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),成为泰达环保控股子
公司;后续拟投资建设山东省莘县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(以下简
称“莘县项目”)。
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10,500 万元,莘县项目预计总投资额 37,461 万元,特许
经营期 30 年(不含 2 年建设期)。
董事会认为,本次投资莘县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,项目测算具有经济效益,
同意该议案,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办理该项目相关事宜,包括但不
限于签署与该项目相关的协议、项目公司设立等相关事项等。
该事宜需提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,详见另行披露的《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
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收购莘县南一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75%股权暨投资建设山东
省莘县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3-71)。
(五)关于提议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
表决结果:以同意 9 票、反对 0 票、弃权 0 票获得通过。
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
临时股东大会。
详见另行披露的《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
的通知》(公告编号:2023-72)。
三、备查文件
(一)《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(临时)会议决议》
特此公告。
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
董 事 会
查看原文公告
关键词: